先生姓朴氏諱世堂字季肯。本潘南。 潘南今爲羅州屬鄕 少號潛叟。晩號西溪樵叟。 西溪卽先生退居之後所稱。先生自撰墓表曰退居東門之外水落山西谷中。名其谷石泉洞。因自稱西溪樵叟。
己巳大明崇禎二年
我仁祖大王卽位七年 八月十九日辛未。
寅時 先生生于南原府衙。
時忠肅公爲南原府使。
庚午崇禎三年
仁祖大王八年 先生二歲。
辛未崇禎四年
仁祖大王九年 先生三歲。
壬申崇禎五年
仁祖大王十年 先生四歲。六月忠肅公捐館。
癸酉崇禎六年
仁祖大王十一年 先生五歲。
甲戌崇禎七年
仁祖大王十二年 先生六歲。
乙亥崇禎八年
仁祖大王十三年 先生七歲。伯氏護軍公卒。
丙子崇禎九年
仁祖大王十四年 先生八歲。是冬虜難作。先

生隨兩兄
承旨公處士公 奉王母李夫人母尹夫人。避兵于原州淸風等地。轉向安東。
丁丑崇禎十年
仁祖大王十五年 先生九歲。難定後自安東移寓淸州天安等地。
先生八九歲時。有老人乞食。先生愍然。推食以與之。後有年壯者乞糧。先生責之曰汝非老病。何不作農採樵以自食乎。仍令同遊小兒。推而出之。聞者奇之。戊寅崇禎十一年
仁祖大王十六年 先生十歲。
己卯崇禎十二年
仁祖大王十七年 先生十一歲。
先生自撰墓表云孤貧失學。及十餘歲。始受業於其仲兄。○先生事承旨公如嚴父。友敬備至。或失其意而有不豫色。則
先生下立庭前。終日拱手。不命之坐則不敢上。雖怒而施撻。受之唯恭。少無怨色。庚辰宗禎十三年
仁祖大王十八年 先生十二歲。貞憲公捐館。
忠肅公旣早世。貞憲公尙無恙。鍾愛先生。常置懷抱中。先生至老追慕。語及輒悲咽不已。辛巳崇禎十四年
仁祖大王十九年 先生十三歲。
壬午崇禎十五年
仁祖大王二十年 先生十四歲。
先生十三四歲之際。就學于姑夫鄭敎官思武。先生挽人詩云服事鄭先生。十數同門子。○先生童年初學。未及淹博諸書。文理未甚融貫。而發解義趣。時能透得他人見不到處。長老驚異。以爲兒時見識超詣如此。他日成就未可量也。
癸未崇禎十六年
仁祖大王二十一年 先生十五歲。
甲申崇禎十七年
是年大明亡 ○
仁祖大王二十二年 先生十六歲。
乙酉 仁祖大王二十三年 先生十七歲。聘夫人南氏于結城。
夫人卽金城縣令諱一星之女也。南公時居結城。○先生撰南氏墓誌曰。淑人歸朴氏。朴氏孤貧不能自立。依婦家十年餘。旣登仕始異居。○先生時與夫人弟南相國九萬及其叔父南尙書二星。辨論文義。或不相屈。以至窮日繼夜。晩年答南相公書曰索居以來。無復昔年辨論之樂。追思當時劇談縱橫。彌日竟夕。不自知疲。雖麤疏之說。未足以盡契妙解。若比與餘人言。茫然不知何謂者。則誠
不翅峨洋之耳矣。丙戌 仁祖大王二十四年 先生十八歲。
丁亥 仁祖大王二十五年 先生十九歲。
前後數年之間。尹夫人從仲子承旨公居于楊州沙村。先生自京南氏所寓貞陵洞第。往來庭下。○第三兄處士公長先生二歲。每相携從。多在道峯書院讀書。戊子 仁祖大王二十六年 先生二十歲。奉王母曁母夫人板輿。往就承旨公歙谷任所。
是行所著。名曰東行拾囊。第一子泰維生。
是爲持平君
己丑
仁祖大王二十七年。是年仁祖大王昇遐。先生二十一歲。奉兩大夫人板輿。自歙谷歸楊州沙村。○三月丁尹夫人憂。
先生與兩兄躬執饋奠。朝夕哭泣。哀毀過節。隣里及弔者莫不爲之悲歎。醬汁不入口。以終三年。處士公竟至滅性先生則脾胃受傷。仍爲痼疾。庚寅
孝宗大王元年 先生二十二歲。春哭王母李夫人。○冬哭第三兄處士公。
辛卯
孝宗大王二年 先生二十三歲服闋。
壬辰
孝宗大王三年 先生二十四歲。中儒生庭試第三名。

命赴會試。
先生所製當入首選。而考官誤認以一字違式。置之第三。○先生文藝夙蔚。人皆期其朝暮取第。而以承旨公蹭蹬科第。每當赴擧。扶持入場。點檢書冊。替寫文字。至是承旨公有故未就試。勸先生獨赴。數年後承旨公登第。先生始赴大科。人以爲難。癸巳
孝宗大王四年 先生二十五歲。
甲午
孝宗大王五年 先生二十六歲。第二子泰輔生。
是爲應敎君乙未
孝宗大王六年 先生二十七歲。
丙申
孝宗大王七年 先生二十八歲。

丁酉
孝宗大王八年 先生二十九歲。往承旨公淸風郡任所。
自東湖乘舟以行。轉游龜潭島潭。是行所著名曰東溯錄。○時先生文聲籍盛。泮學之選。屢居人先。而輒屈於省試。然一時場屋。推先生爲大手。以科名之甚晩稱屈焉。戊戌
孝宗大王九年 先生三十歲。
己亥
孝宗大王十年。是年孝宗大王昇遐。先生三十一歲。
庚子
顯宗大王元年 先生三十二歲。秋魁生員初試。擧會試二等第名。冬擢增廣甲科第一名。
是榜稱得人最盛。而先生居魁焉。十一月例授成均館典籍。

辛丑
顯宗大王二年 先生三十三歲。六月拜禮曹佐郞。閏七月移拜兵曹佐郞。八月兼春秋館記事官。
壬寅
顯宗大王三年 先生三十四歲。二月拜司諫院正言。
時南相國居銓曹郞。先生以親嫌久閡淸選。至是始通。首論金佐明李殷相。
時工曹判書缺。上命大臣以亞卿薦擬。大臣以金公佐明應命。遂得擢拜。先生論啓略曰國家擇任人才。當先示以公。而不出於肺腑之親。遠外聽聞。豈不以爲下之所擧。卽爲希旨。上之所授。或係偏私耶。恐累淸朝大公之道。啓日後無窮之弊。不可不速改。以彰聖上無私之明。又以大司成之任。所係極重。如非學識通明。端重雅正之士。莫宜居之。大司成李殷相雖有文才。未允士望。擧
此兩事。欲爲論啓。而僚議不一。見輕之失著矣。請命褫斥。金竟還收。李殷相早顯有文名。族黨甚盛。彈章一出。公議韙之。而忌惡者衆。徐公必遠貽書于先生曰。不意衰世。有此好議論。異日靑史。將曰國有人焉。爲國生光大矣。同春宋公亦有書於藥泉曰朴諫一著。聖朝風采堪誇。五月拜兵曹佐郞。七月拜司諫院正言。褫爲兵曹正郞。
癸卯 顯宗大王四年 先生三十五歲。三月拜司憲府持平。論都承旨任義伯。
啓辭略曰義伯躁進無恥。瑕纇難掩。專務譎詭。作事怪誕。喉舌之長。自是淸朝峻望。安有目以鄙夫。爲人所賤如義伯而得以濫處者哉。差武科監試官。○引避褫。
先主旣啓論任義伯。卽入武科試所。執義金萬基連啓而不相通問。盡改
易其文字。先生引避。因斥之曰義伯從來曲事名官。得至於是。其喜之者亦多。同僚此擧。固無足怪云。於是忌惡者益衆。○陽坡鄭公語客曰朴某有乃父之風。人之門地。不可不見。朝廷有別薦之命。鄭公以可合擢用薦先生。時有玉堂新錄之擧。而先生不得參。物議譁然。以爲彈劾巨室之故。拜兵曹正郞。六月拜司憲府持平。褫還爲兵曹正郞。八月兼春秋館記注官。十二月復拜兵曹正郞。以御史往按江都軍儲。還拜司憲府持平。
甲辰 顯宗大王五年 先生三十六歲。正月因事避褫。
先生避嫌啓曰臣曩忝諫職。金萬基欲論許積。臣實同焉。萬基被彈。尙在罪籍。臣不可苟免云。拜兵曹

正郞。復拜持平。以前事又避裭。二月拜兵曹正郞。被選玉堂拜弘文館副修撰知製敎兼經筵檢討官。移拜司諫院正言避褫。拜兵曹正郞。三月復爲兵曹正郞。四月拜弘文館校理兼經筵侍讀官。○校理金萬均欲避北使。陳疏乞免。都承旨徐必遠退却其疏。諫官將劾徐公。同僚有立異者。俱引避。先生陳箚直立異者。
丙丁之亂。被禍家子孫立朝者。當北使之來。輒陳疏解職。時上將臨接北使於館所。校理金萬均自以被禍人之孫。不欲隨駕。陳疏乞免。
都承旨徐必遠退却其疏。諫官以爲還給此疏非例。將劾徐公。同僚有立異者。俱引避而處置歸於玉堂。先生劄直立異者。時議譁然。醜謗朋興。懷川宋相時烈所居地名 大加忿詈。至有悖語。蓋先生常以爲丁丑下城。恥辱莫甚。而出於爲宗社計萬不獲已。故自其後我國於北虜。忍憤茹痛。接持之節。黽勉行之。北使來則自上亦屈駕臨接焉。爲臣子者雖其被禍人之子孫。旣不能自廢。立朝從仕。則君上屈駕而顧乃解職圖避。欲爲自潔之計。其在主辱臣死之義。大段乖怫。而懷川反以淸議許之。世安有獨令至尊辱接北使。而自爲圖免之淸議乎。一種時論。藉口淸議。高談大言。而不知君臣之義之爲重。彝倫之斁敗。乃至於此。深可慨也。先生意見如此。故玉堂處置時。直伸己見。而平素言議屢形於此。閏六月拜兵曹正郞。九月拜弘文館副校

理。兼如故。十月拜持平。以御史承命廉問海西。
守令中貪墨不治尤甚者數邑。封庫啓罷。十二月復命。拜正言移修撰。褫爲兵曹正郞。
乙巳 顯宗大王六年 先生三十七歲正月拜副校理
先生因登對悉陳海西民瘼。以爲年久還上之逋欠。諸般身役之未收。督徵於隣族。盡賣田宅。亦難還償。卽今民怨無大於此。欲求應天之道。無逾安民之策。還上逋欠身役未收。無論多寡。一倂蕩滌。庶可以慰民心而弭天災矣。八月褫拜成均館直講。十一月拜副修撰以問禮官往返龍灣。
丙午 顯宗六王七年 先生三十八歲定新居于陽德坊
先生仕宦以來。與世寡合。絶交遊簡還往。始卜居于是。愛其僻靜。有題詩曰來居谷口愜初心。縱在城中宅住深。課僕澆瓜巡夏圃。呼童掃葉遶秋林。罕迎熱客忘韜髮。慣聽寒松不置琴。況自罷官無俗累。只除慵睡卽閑吟。正月因入侍請停溫幸又論內帑之弊
上將奉大妃幸溫泉。時有虹變。先生因入侍啓曰自上深憂慈殿症候。欲收沐浴之效。爲臣子者何敢有所云云。第念淫虹之變。自古可畏。當警懼之日。出幸數百里外。豈非大可憂者乎。願加深思焉。又論內帑之弊曰嘗聞此司國初所無。而刱於中世云。闕中供用。自有進排之物。雖無內司。何患無財。直以種種所用。不可煩責於該司。歷代因循。不能革罷。良可歎也。三月

隨駕溫泉。與同僚上箚。請勿疾驅乘輿。
時乘輿疾驅。侍衛軍卒多顚仆。因致殞斃。玉堂議上箚陳戒。校理李端夏素稱嫺文詞而難於爲辭。屢易藁未能定。卒乃讓之於先生。先生立構以進。略曰人君擧動。萬姓屬目。固宜徐行緩驅。節以和鑾。古所謂吉行五十。師行三十者。非但爲觀瞻所係。不欲示輕遽之色而已。蓋亦以萬衆偕動。不可竭其力於一日之間也。伏見御駕微疾其驅。衛士奔馳。先後顚仆。奄奄垂盡。見之駭慘。隨聞殞命至於二人。伏想聖明必當愍其一朝無辜而斃于塗次也。仄聞馬行太緩則乘輿不安。故不得不加鞭策。第念聖王不以一身之安。忘恤其衆。下卒雖微。其命至重。何忍恬視其死而不思所以改轍也。上嘉納之。上於路次。欲觀兵。先生進曰奉慈殿留住路次。已極未安。今日又是國忌齋戒。雖
尋常公事。亦不得出納。況此觀兵之擧。豈非未安之甚者乎。上不聽。五月哭夫人南氏。
卜葬于水落山西麓長者谷。先生愛其泉石之勝。名其洞曰石泉。遂有卜居之意。八月拜咸鏡北道兵馬評事。十月赴鏡城。
紀行有北征錄丁未 顯宗大王八年 先生三十九歲。四月以修撰召還俄褫。五月復拜修撰。因旱災應旨上封事。
時上憫旱求言。先生應旨陳疏。蓋五六千言。略曰前此遇災求言。豈不懇切。進言又豈可勝數。而卒無採施。臣竊痛朝廷好爲無實之擧。上以欺天。下以欺民。天怒民怨。猶不知悔。殿下果欲赫然奮發。刻勵圖治。因災致祥。轉衰爲盛。唯在聖志之一定。又曰國家政法之弊固多。而言其可爲而不爲
者則不視朝是也。自古有國家者。未有不視朝之君。今乃以不朝爲常。而不以爲怪。萬事之未理。百爲之不開。職此之由。惟殿不廓然奮決。有以改之。日御法殿。召接臣僚。小大之事。咨詢而行之。夫大臣者。於國家事。無所不知。兼有銓衡臺閣之責。若夫謀大體決大事則大臣獨任其責。今則不然。賢邪進退。無所預知。而曰此銓部之事。闕失愆謬。無所匡正。而曰此臺閣之事。至其事之大者則曰昨吾所及。至考其所務與其所建則乃鄙瑣之甚者。此則近來大臣厭事之弊。望殿下旣自奮勵。亦責大臣以盡其職也。夫民之受困其最甚者。無如侵族隣。誠能亟下明旨。悉蠲宿負。凡有逃役逋債者。勿許侵其族隣。而又別講條例。寬役以均之。則流逋盡還。民力大紓。財用之入。必倍于今矣。國家如欲使民無怨。而各安其業。則莫如均其役。宜先均公賤。一依舊典。使內外百司。無得過徵於
其所屬。用齊彼此輕重。次均良民之軍布。使役名雖殊而所徵若一焉。且國家雖優士大夫。然國無有不使之民。其不及以文武二塗自進者爲民。民固宜有庸調。彼士大夫素不習勞賤。縱不可使爲奔走之役。又豈可無所輸以代其力之費乎。謂宜略有所收。移減軍布三分之一。使無同爲民而役不均之患也。至於私賤。亦宜參其所徵多寡之數。以爲定制。使忍暴者無所售其殘虐可也。兵制之壞。至于今日而極矣。夫五衛非法之不善。由久而弛廢。舊制旣難復。新制又甚紊。使兵異統軍異政。本末不貫。輕重失馭。甚非計之善者。以其新制言則莫善於御營。莫不善於訓鍊。爲保者不勝其毒斂。一不善也。爲戶者有離鄕背親之憂。二不善也。習爲奸頑。不循法度。三不善也。糜費稟給。爲國大蠧。四不善也。無戶保相虐之患。一善也。無離鄕背親之憂。二善也。迭番迭休。無奸頑之習。三善也。徵
休下之米布。爲番上之廩給。財用自出。無耗公儲。四善也。臣竊謂五衛正卒。徒名無實。在所當罷。訓鍊炮手有前四害。在所當罷。罷此二軍。合爲御營之制。而與御營分立爲左右營。總置統帥。以爲京兵之制。使無本末輕重之相戾。又都括兵額大數。減去三之一。或四之一。務精不務多。一其事而裕其力。以蠲其怨。則可得其歡心。責之以死矣。裕財在節用。節用在絶浮費。絶浮費宜先自宮中而行之。不急興作與夫宂食之類。惟殿下有以裁之幸甚。至於外廷不供其事而坐費公廩者。宜一倂裁去。若不可去。亦宜減常祿三之二。又須以出納之權。一歸之有司。使專其任。以制其豐儉。無潛耗暗蠧之患。如司僕諸司。各占其財。內需司爲人主之私帑。甚非法之善者。謂宜亟以內帑。歸之地部。諸司所占。亦一切罷之可也。此其疏中大略。而其言明白剴切。無不痛中時病。而未見採施。識者嗟
惋。○先生臨將退休。以爲吾久列侍從。豈可無一言而退乎。遂上此疏。七月隨駕社稷。請親行禱雨。
時上將禱雨社稷。旣駕入幕次。因玉候未寧。命大臣攝行。蓋難於冒夜行事。臺臣請質明親行。先生進曰今日親祭。當以至誠感天。而攝行之擧。實爲未安。古云吾不與祭如不祭。有故而不能與祭。古聖猶以爲如不祭。況今親詣壇下。不躬祀事。不亦未安乎。質明行禮。周以後通行。何不可之有。八月拜副校理。請減經費以補賑需。
諸臣因引對議凶歲裁減之事。先生請罷尙方染色。減太僕馬疋。以其經費。補用賬需。承命考改小學諺解及註說以進。
今上在東宮將講小學。上以小學諺解句讀。多艱澁不雅。命儒臣考證改定。諸僚莫有擔當者。先
生乃詳加玩索。以爲諺解之誤。多由於註說之失旨。並辨駁之。同僚嫌其改易前人定說。先生終不撓。凡所舛誤。一皆逐段辨論。付籤以進。上命就質于兩宋。宋相大加贊歎。一二條外皆從籤論。今行新本諺解是也。移拜持平。俄還拜校理。與同僚上箚論特罷銓官嚴責臺臣儒臣之擧。
時上怒銓曹注擬之忤旨。特罷判書金壽恒。臺諫及儒臣相繼請還收。亦被嚴旨。先生曰前後言事者。但知爲被譴諸臣分疏。而不敢言聖躬闕失。故轉致如此。遂自草箚略曰。夫君臣之際。體貌爲重。古昔帝王。雖有譴讁於其臣。亦未嘗不意嚴而辭謹。不比閭巷罵詈之爲。今殿下迫蹴重臣如僕隷。愚視臺閣如嬰兒。又以慢辭加之於經幄之臣。雖古失道之君。其言語之不愼。恐不過是。殿下每以聲氣摧折臣下
者何哉。凡事之可否。在理而已。不在於聲氣之間。或下之所陳。理有不可。則殿下不惜開曉。若其合理。亦須俯從。臣效其忠。君昭其德。相爭以公。和氣藹溢。夫孰曰不可。又何必先肆聲氣而自損其威重也。臣等竊痛國事之日就於非而不可救正也。諸僚以箚辭直截欠宛曲。慮致轉激難之。先生曰不然。明主可以理奪。遂上之。天怒少霽。聘繼夫人鄭氏。
夫人卽諱時武女也。戊申 顯宗大王九年 先生四十歲。正月以文臣月課。三次不製罷職。遂歸于楊州水落山石泉洞而居焉。
先生久有休官之意。屢發於吟詠之間。其在玉堂贈人詩曰。他日問我三逕處。好栽松菊滿階庭。又嘗題僧軸曰。唯應急流退。不負點頭人。至是故不製月課得罷。決意而歸。先生自撰墓表曰自見才力短
弱。不足有爲於世。世又日頹。不可以救正也。乃解官去。退居東門之外。去都郭三十里。水落山西谷中。名其谷石泉洞。○蓋是時懷川相退處鄕曲。主張朝論。當路諸人。競相和附。一世人物之進退與奪。唯視其向背。一言少怫則若墜諸淵。專意投合。則若加諸膝。先生獨持讜議直道。不肯聽其俯仰。而先生地望才學。又未可易以擯棄。於是仄目者衆。及因徐金之事。與受其謗。先生知不可有爲於世。而但若祿仕而已。則亦非其心。乃曰與其屈志辱身。隨其翕張。豈若從吾所好。以沒身於畎畝間也哉。然猶不欲悻悻也。因例罷官。遂歸田居。○石泉之洞壑奇勝。近郊名莊鮮有其比。先生所著石泉洞記有曰云云。見原集○石泉地磽确不宜穀。先生躬自治農。農月與農夫野人相隨。盡日於田間。自撰墓表曰臨水爲屋。不治籬樊。植以桃杏梨栗。繞其居。種瓜開稻。珪賣樵爲生。當農月身未嘗不
在田間。與荷鋤負耒者相隨行。二月除校理。三月連除正言持平。四月除世子侍講院文學。除修撰。六月除兵曹正郞除正言。皆不赴。八月除吏曹佐郞兼文學。以久違朝命拿推。
旣出猶不拜命。親舊有貽書責之者。先生終不撓。九月除校理。十月以吏曹佐郞兼持平。充節使書狀官赴燕。
先生以出疆遠役。義有不敢辭者。出而膺命。○渡江之日。搜檢行李甚嚴。大小輜馱。盡行衡稱。均其輕重。夜分始罷。所過山川道里及地名。我人之從前往來者。流傳多誤。不復疑詰。先生考諸中華往牒。詢諸居民。凡所可疑者。多所証正。老譯輩驚服焉。○在途所著。有使燕錄及燕行日
記。己酉 顯宗大王十年 先生四十一歲。三月自燕還朝復命。拜副校理兼世子侍講院司書。○被臺參。
先生在燕館。適當上元節。與正副使出李甚嚴。及還臺官有憾正使者。並論彈之。歸石泉。八月除校理。十月除司諫院獻納皆不赴。
庚戌 顯宗大王十一年 先生四十二歲。四月除持平。五月除獻納吏曹佐郞皆不赴。八月拜通津縣監赴任。
先生以外任不比內職。強起赴任。十二月移獻納。大臣啓請仍任。
大臣
以年凶爲言。啓請仍任。○時値大歉。先生竭誠賑飢。延見鄕老。勤訪民間疾苦。一意不怠。時朝家令各邑按籍分別土着流丐。流丐者不許給糧。先生以爲今日救活之策。正如救焚援溺。豈可有所區別。不爲一視而並賑耶。又請得江都移粟。裁其闊狹而均分之。一境無餓死者。通民至今以爲德。○縣之聽事堂舊湫隘不堪處。賑政之餘。捐俸繕治。不煩於民。民皆相告歡樂。第一女生。
適進士李濂辛亥 顯宗大王十二年 先生四十三歲。八月以獻納召不赴。歸石泉。
壬子 顯宗大王十三年 先生四十四歲。二月除修撰。四月陞

司諫院司諫。除弘文館副應敎兼南學敎授。復除司僕寺正。又除世子侍講院輔德。復除司諫皆不赴。
癸丑 顯宗大王十四年 先生四十五歲。第三子泰翰生。○二月除校理。八月除司憲府執義。復除司諫兼世予侍講院弼善。皆不赴。九月除奉常寺正。以寧陵遷葬都監都廳。承命敦匠。十月以病褫。
時寧陵以宅兆不吉。有遷奉之禮。先生承敦匠之命。不敢辭。卽董事于陵所。凡所使工匠。所需器用。都
廳皆主管。列邑所供雜物。下吏輒操縱進退。各色工匠服役之數。亦皆濫觴。先生令所供之物。雖有不齊。一倂受納。無所點退。及有所需。裁其大小長短以策應之。工匠則量其役之鉅細而酌定之。下吏無操切之弊。工手無宂食之費。而事亦辦焉。躬先早起。莅事終日。提調閔公維重追到役所。謂先生曰諸爲郞僚者。多不事事。而公獨能盡力如此。誠所悅服。先生一日步上因山。氣急而窒。良久乃蘇。乃請于閔公曰本欲竣事復命。而有疾難強。公所目見。可無相念。閔公不得已啓褫之。復除司諫。自陵所入城肅謝。引避褫。卽歸石泉。除成均館司成。十一月除應敎。十二月除司諫。皆不赴。
甲寅 顯宗大王十五年。是年顯宗大王昇遐。先生四十六歲。二月復除司諫。以王大妃昇遐。入參哭班。謝恩卽褫歸。連除司成輔德執義不赴。
乙卯 今上元年 先生四十七歲。連除應敎執義兼南學敎授不赴。○第二女生。
適生員金弘錫丙辰 今上二年 先生四十八歲。除副修撰司諫皆不赴。
丁巳 今上三年 先生四十九歲。二月哭長子婦金氏。○再除修撰。再除應敎。三除執義。三除司諫。間除校

理宗簿寺正皆不赴。○十月送子泰輔謫宣川。
應敎君以考官試士之題。有觸時諱。就理被譴。仍配宜川。先生有贈別詩曰罪大方憂死不免。寬恩今幸獲生全。擧家糜粉難酬報。唯共餘生祝萬年。窮邊風土異京華。況念天寒道路賒。未死豈無相見日。不堪送汝獨還家。戊午 今上四年 先生五十歲。除司諫密陽府使執義校理皆不赴。○九月哭夫人鄭氏。
己未 今上五年 先生五十一歲。除執義不赴。
數年以來。學子稍進。築室于溪上。先生有贈崔李二君詩曰。問君結屋欲奚爲。勞苦辛勤意可知。聊且往來西澗上。十年
同賞此中奇。蓄學須知如蓄水。涓涓不息得泓渟。放開一面當天旱。却見枯苗萬頃靑。攻詞也不異攻緯。萬縷千絲未要棼。疑自天孫機畔脫。山龍日月爛奇紋。其後請業之人。隨年漸加。常滿書齋。或訓誨經史。或勸課製述。答問講論。終日不倦。其曰觀瀾亭蕢山亭。卽諸生所構肄業之所。而皆先生所命者也。庚申 今上六年 先生五十二歲。除應敎司諫皆不赴。○陞通政俄還收。
討逆策勳會盟後。命靖社功臣衆子並加資。先生亦陞通政。俄有陳白者還收。賦古神仙曲。
先生賦四絶。以寓諷時事。名曰古神仙曲。曰劈破靈犀試一燃。紛紛百怪失重淵。玉皇高御通明殿。依舊收還造化權。紅鸞翠鳳日飛鳴。玄圃東看是赤城。莫
要橘中耽對局。風雲長得上界淸。芝田戲鹿亦無端。孔雀須防飮碧湍。同是仙家好鷄犬。更愁非意輒相干。飛符崑閬牒蓬瀛。大劑金丹聚百精。急就爐中成九轉。刀圭下救萬蒼生。未久語果驗云。九月復除應敎。十月承別諭上疏辭謝。又優批不許。
時有館職之命。先生自縣道上辭本。回批不許。繼而特宣別諭曰。爾之恬退淸苦之節。近所罕有。予常嘉奬。每欲招致之於朝廷者也。前後除職。遜辭懇款。不肯就命。終不得挽回爾心。予尤恨焉。迨玆新授。特降心腹之告。深示虛佇之意。爾勿固辭。從速上來。先生上疏辭謝略曰。臣以疾病纏困。中仕而止。孤兩朝隆眷。負犬馬微志。此臣之所自悼。衆之所見憫。況貧病人皆有。非臣所獨擅者。世間如臣等比。奚止一二。而獨臣緣病而蒙恬退之褒。緣貧而被淸苦之奬。是則
貧與病亦有幸於其間云。上又優批回諭。陞通政大夫承政院同副承旨。兼職如例。上疏辭不許。以中宮昇遐。入都謝恩。十一月蒙褫。卽還石泉。
先生旣承別諭。又被陞擢。累疏未蒙允許。十月二十六日。仁敬王后昇遐。二十七日入城謝恩就職。在院中常擁衾而臥。諸僚笑相謂曰院規由朴令公盡壞矣。十一月初十日得褫職。翌日卽還石泉。其入城也。吟一絶曰十年林下棲蹤穩。一日塵中逐影忙。堪笑石泉居士意。到頭無乃使荒涼。出城已復吟曰粘身世網憂終陷。抽跡山樊得早歸。來往也知譏屑屑。勒移行亦到巖扉。此後遂不復入脩門。自撰墓表曰初亦間赴朝命。後屢召不起。著大學思辨錄。
先生旣退閒居。遂專意加工於經書。
沈潛累年。融解貫通。然後始乃正其編簡字句之錯訛。辨其箋註解說之差誤。錄而成書。名曰通說。或稱思辨錄。蓋於四書尤致力焉。先生少時讀大學。至瞻彼淇澚及前王不忘兩簡。輒疑其上下文義不相貫屬。反覆究思。終有所不通者。每掩卷而廢之。及著思辨錄。移此兩段於第十平天下章後。考兩程所定大學。蓋與先生同焉。辛酉
今上七年 先生五十三歲。二月除忠淸道觀察使。九月除司諫院大司諫。皆不赴。○註老子道德經。
先生註道德經。爲文以序曰。老子當衰周之時。老於守藏。不用於世。至其將隱。猶著書以明其所守之道。用見其旨。其道雖不合聖人之法。其意亦欲修身治人。蓋其言約其旨深。自漢以前。尊用其術。
上而爲君能行恭默之化。下而爲臣能爲淸靜之治。及晉之世。士之狂誕者。託爲玄虛無實之談。眇茫不可涯之說。以飾其僞。以欺一世。天下翕然同趨。而風俗大亂。晉室遂傾。老子之道夫豈然哉。其遺風餘烈。歷世猶存。是以後之說老子者。多宗晉人。以爲微言妙義。訛而又訛。益可悲也。余觀明陳深所爲諸子品節。載道德經八十一章。其箋解不著姓氏。疑亦是深所自爲者。及林希逸所註。皆舛謬不足以得其十一。老子雖非聖人之道。其書旣行於世。要不可使其意不明。重誤後世。故輒於暇日。略爲疏釋云爾。○序文原集見漏。今附于此。壬戌
今上八年 先生五十四歲。正月往長湍。會諸宗人。迎十代祖潘南先生贈諡之禮于墓下。
有和族弟玄石
詩韻曰志蛻氛埃表。名懸日月傍。屯蒙曾負痛。錫賚竟爲光。舊檟扶陰遠。新宮肇祀長。哀榮切攀慕。雨露益沾裳。註莊子。
先生以莊子。諸家註說雖多。而叢雜不一。乃集數十家註解。撮其精且要者。裒爲一書。間以己意闡明本旨。○先生嘗曰老子伯術之雄。莊子王道之餘。又曰老子私莊子公。莊子如盜跖說劍漁夫等篇。古人固嘗以爲非莊子之書。而以吾所見馬蹄胠篋。亦非莊子之書也。唯讓王一篇頗疑其多出於莊子之手。史遷謂莊子著書詆訾孔子之徒。都過其實。蓋語雖譏戲而意實尊慕。且其精理入神。如識性亦莫如莊子。所謂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者。深合率性性善之旨。非荀楊之比。殆隱居放言者類之。故曰王道之餘也。老子之所謂無者。非空蕩之謂。乃謙虛之謂也。所謂無爲者。非不事事之謂。勿爲躁擾妄作之謂也。漢世尊尙其術。能爲恭默淸靜之
治。晉人不得其實。徒尙虛無。以至於七國。然老子曰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又曰夫唯不居。是以不去。語多類此。至其所謂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全出於權謀。夫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者。乃王道也。計較功利者。乃伯術也。老子所謂不居功利者。乃所以要功利之在己。則其與貪叨進趨者。要有淸濁愚智之分而已。故曰伯術之雄也。又曰莊子只說道理合如此。非有所爲而言之者。故曰公。老子以爲如是而後利於己。乃始有所爲而爲之者。故曰私。○尹明齋聞先生註老莊書。貽書戒之。先生復書曰云云。見原集 著文 見原集 辨潘南先生碑紀年異同之議。是時議立潘南先生墓碑。敍事之後。當係年月。玄石以爲當稱崇禎紀元後某年。癸亥
今上九年 先生五十五歲。正月哭仲兄承旨公。○

二月除弘文館副提學。兼職如例不赴。
甲子
今上十年 先生五十六歲。六月除副提學不赴。
乙丑
今上十一年 先生五十七歲。二月除吏曹參議不赴。
丙寅
今上十二年 先生五十八歲。三月哭子泰維。
持平君在癸亥上疏言時事。斥補高山察訪。載病而歸。是月卒逝。除大司諫不赴。○立東峯祠宇。奉安影幀。行釋菜禮。
梅月堂金公所居舊址。在於水落山之東峯。先生久欲營建祠宇於東峯之西石林寺之傍。顧無以爲力。爲著募緣文一通。書付石林寺居僧。丐得財糧。以起工役。至是工告訖。因謨移金公所自畫像之在鴻山無量寺者。奉安于此。先生與同
志之士數十人。行釋菜禮。後庚辰歲。因楊州士子陳疏。建請。自朝家賜額曰淸節祠。其募緣文曰云云。 見原集 ○關西伯申公翼相以先生募僧立祠。有與常規貽書問之。先生復書曰云云。見原集丁卯
今上十三年 先生五十九歲。著中庸思辨錄。
先生嘗曰庸學同出於禮記。而禮記一書。固漢儒拾綴煨燼之餘。故錯簡居多。則庸學獨安保其不然乎。是故大學之指定錯簡者。朱子之前。自有兩程。朱子之後。亦多有之。誠見語意之有所不暢。脈絡之有所不貫故耳。至於中庸。先儒卒未嘗變動其章簡者。大學則自有綱目。易辨其區段。而中庸無此故也。戊辰
今上十四年 先生六十歲。春往北關巡營。參貞憲公忠肅公兩世延諡之禮。
時兄子泰尙爲咸鏡道觀察使。迎兩世之諡于營中。
先生往參行禮。子泰輔以坡州牧使從焉 歷訪楓嶽而歸。
是行所著有後北征錄。○持平君曾爲高山督郵。起亭於郵軒之傍。揭扁曰望雲亭。以寓梁公太行之思。趙副學持謙爲文而記之。至是先生行過于此。不勝存沒之感。有詩志悲曰望雲亭外白雲飛。人去亭空事却非。唯有斷腸猿自哭。有情應爲盡沾衣。七月除副提學。十一月又除皆不赴。○著論語思辨錄。
己巳
今上十五年 先生六十一歲。五月哭子泰輔于露梁村。
時有瑤華之變。吳判書斗寅與在閑散及外職者七十人。陳疏叫閽。應敎君亦以前銜與焉。而實主其疏論。製其疏。仍自寫之。疏上天怒大震。夜設庭鞫。應敎君重被刑禍。先生聞報馳入城。則
已自闕庭下禁府矣。及有島配之命。出于獄中。先生謂曰吾以汝爲必死。今觀爾神色。不無生理。爾自度何如。因前至露梁留數日。創甚濱危。乃與訣曰向也或冀回生。今則已矣。死生之際。須自從容。及其死也。載以素車。返葬于石泉後岡。○應敎君之被禍也。苟非樂禍而欲其死者。莫不酸骨而喪魄。其出獄也。擁路之人。抆涕而不忍視。知舊則或有泣而失聲者。及先生與之相見。問對雍容。辭氣舒安。若平居乍違。而等閒反面者。左右相顧怳然。各自改其慘怛之色。始乃言笑。在道則時其救療。將死則問以後事。及其治喪。皆親自關檢。哭泣有時。起居如常。無任情過哀之事。人謂定齋心力。旣人之所共知。而始知有是父。故有是子云。○是後朝命久不及焉。著孟子思辨錄。
四書思辨錄旣成。自爲文以序之。略曰六經之書。皆記堯舜以來群聖之言。其理精而其義備。
其意深而其旨遠。蓋論其精也。毫忽之不可亂。語其備也。纖微之無或闕。欲測其深。莫得其所底。欲窮其遠。不見其所極。固非世之曲士拘儒賤量陋識所可明也。是以上自秦漢。下逮隋唐。分門割戶。斷肢裂幅。卒以破毀乎大體者。不可勝數。其陷溺異端者。多假借近似。以飾其邪遁之辭。抱持前籍者。又膠滯迂僻。全昧夫坦夷之塗。嗚呼。此豈聖賢所以勤勤懇懇爲此書紀此言明此法而庶幾有望於天下後世之意哉。又曰聾則不聞乎雷霆之聲。瞽則不覩乎日月之光。彼聾瞽者病耳。雷霆日月固自若也。行乎天地而震烈。耀乎古今而晃朗。未嘗爲聾與瞽而聲光之或虧。故及宋之時。程朱兩夫子興。乃磨日月之鏡。掉雷霆之鼓。聲之所及者遠。光之所被者普。六經之旨。於是而爛然復明於世。然經之所言。其統雖一。而其緖千萬。是所謂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故雖絶知獨識淵覽玄
造。猶有未能盡極其趣而無失細微。必待乎博集衆長。不廢小善。然後深遠精備之體。乃得以全。輒妄편001僭汰。述其蠡測管窺之所得。裒以成編。名曰通說。倘於先儒牖世相民之意。不無塵露之助。非出於喜爲異同。立此一說。若其狂率謬妄不揆疏短之罪。有不得以辭爾。後之觀者。或以其意之無他而特垂恕焉。斯亦幸矣。○人或以厓異先儒之論爲未安者。先生有詩曰六籍誰能發鍵樞。紫陽傳註古今無。後賢知說鮮知助。可道如愚是不愚。又有詩曰聖言無不說。當時一顏淵。季路至慍見。子迂亦有焉。不知千萬代。人孰如回賢。甚愚只信心。不自避狂顚。所欲發經旨。意實非他然。明者豈枉物。此事當恕旃。又賦蠧魚詩曰蠧魚身向卷中生。識字年多眼乍明。畢竟物微誰見許。祗應長負毀經名。於此數詩。可見先生知我罪我之意云。
庚午
今上十六年 先生六十二歲。三月伯兄嫂鄭氏卒。七月會葬于金浦。
辛未
今上十七年 先生六十三歲。三月第三兄嫂尹氏卒。
處士公早沒。寡嫂尹氏卽美村先生女也。應敎君之生。先生命繼其後。及己巳禍變之後。尹氏臨年尤窮苦。先生奉迎于石泉。是年尹氏遘癘。先生終始視藥。及其喪。家人親舊苦勸出避。先生不爲聽也。躬率子女。手執禮書。指揮襲斂。旣殯成服而後出。尙書思辨錄成。○九月遊于銅店。
銅店在楊州治北四十里。先生聞其水石頗勝可觀。與門生十數人往遊焉。壬申
今上十八年 先生六十四歲。

癸酉
今上十九年 先生六十五歲。始著毛詩思辨錄未卒成。
是後十年之間。連有疾故。詩思辨錄至于大편002雅采綠篇而止。竟未卒業。○先生嘗曰孰謂解書難於詩。書雖簡奧。然仔細尋繹則解亦不難。詩則本不著其所爲而作。後人有推其詞而得題者。又有反覆其詞而終莫得其何爲而作者。所以解之爲尤難。甲戌
今上二十年 先生六十六歲。五月始自朝家致食物之賜。
因筵臣言有是命 除同副承旨辭褫。
時坤宮復位。命贈應敎君官。旌表其門。仍賜祭。先生入城觀之。是日除承旨。卽出城上疏辭褫。六月特旨擢嘉善大夫戶曹參判。辭不許。移大司諫。又

移副提學皆不就。
乙亥
今上二十一年 先生六十七歲。三月特旨超資憲大夫工曹判書。上疏辭不就。
先是尹相國趾完以病釋位。而留疏盛稱先生可倚用。故有是命。先生上疏辭略曰。伏聞大臣以疾辭召。
擧臣欺誤天聰。其所稱臣不近不似。遠近傳笑。當以爲如何。伏想聖明亦已察其言之虛誕無毫毛彷彿於萬分之一。特以平日隆禮大臣。故欲慰藉其意。輕此爵命爾。又曰病若可勉。以大臣之忠而豈其堅辭召命至於如彼。如不可勉。曾不能以自悲其身者而悲臣乎哉云云。或有謂其辭語之無顧藉於大臣者。先生聞之笑曰彼言誠不近似。吾豈可依違例讓。安而受之耶。
丙子
今上二十二年先生六十八歲。十月朝家再有周給之命。○十一月以軍職兼弘文館提學。上疏辭。十二月患傷寒病篤。
是後六七年。屢經重病。氣力精神。漸不如平昔。遺書戒子孫。
遺戒首言身後喪祭之節則以節約爲主。次及讀書爲學之方則以忠信爲本。終及兄弟親愛之道則以不聽婦人之言爲先。其喪祭條略曰人死而三年上食非禮。古則無此。嘗聞先輩好禮之家深覺其不安。能從古禮者亦有一二。今獨不可以知所擇乎。夫旣葬卒哭。正設之奠且徹。則下室之饋。獨安得仍存。以至三年之人편003乎。凡喪未葬從其生。旣葬從其死。此聖賢設法。所以能盡乎死生之大變。而不至於亂者也。今輒亂之可乎。異日吾死後。汝曹宜深念吾言。無惑於紛
紛者。彼紛紛者固當以爲大怪事。古禮旣明。吾意素定。汝曹雖由此得罪於衆。不可輕背吾訓。苟不能然。是不以吾爲有無也。雖祭奚益。如是而以爲吾猶有鬼。享汝之食乎。卒哭徹奠。上食同停。唯於朔望設殷奠。以復古禮也。丁丑
今上二十三年 先生六十九歲。正月除議政府右參贊。三月除司憲府大司憲。四月除漢城府判尹。五月移右參贊。九月除工曹判書兼知經筵事。皆不就。
戊寅
今上二十四年 先生七十歲。入耆老所。○二月除大

司憲。八月除判尹。九月除左參贊。還移大司憲皆不就。
己卯
今上二十五年 先生七十一歲。五月加崇政階。上疏辭不許。
筵臣以某年滿七十。子泰維,泰輔俱經侍從。且有恬退之節。陳白於榻前。遂有是命。先生上疏辭略曰。臣之得此恩數。一則爲臣亡故兩賤息侍從恩紀。雖緣比例混擧。而在於公朝事體。不免推類太廣之失。在於微臣衷私。益增追念不窮之痛。恐非兩盡公私之義。一則爲臣有恬退之節。臣之半生藉此疑似之跡。誣世罔上。蒙受殊渥。前旣非一。設令臣之以此見推於衆論。眞實而非虛妄。左右之進言。不當煩瀆之若是。奬與之隆旨。亦不當媟越之至斯。再疏曰國家典章。
老人加秩。多係卑官。罕及宰列。其意有在。皇明法例。以子推恩。只於白身。而但假子銜。不復別與官職。又寧有子弟官品尙低。徒緣淸近。推恩加秩於其位高之父兄者乎。其於事理國體。倒置莫甚。所謂恬退云者。自顧臣身。本非其人。則人不可以假臣以此名。臣又不敢靦然而當之。如是則於上數端。臣一無可以冒處者云云。先生自以今此超資。無義可據。尤爲不安。故固辭不得。五月除禮曹判書。九月除判中樞府事皆不就。
先生旣階一品。忠肅公例當推恩加贈。子弟以爲請。先生不許曰先子旣以勳勞有贈爵。豈可以吾老職之故。而更加贈秩。掩朝家紀績之榮哉。庚辰
今上二十六年 先生七十二歲。六月除知中樞府事。

八月除吏曹判書皆不就。
爲吏判也。辭疏凡六上得褫。辛巳
今上二十七年 先生七十三歲。八月除知中樞府事不就。九月以中宮昇遐。不得奔哭闕下。陳疏自劾。命勿待罪。
八月仁顯王后昇遐。時先生有疾沈篤。不能進闕外哭班。舁詣本州。成服而歸。臺臣以鄭判書載禧在外不赴。臨論罷其職。先生謂彼之年紀多少。居止遠近。與我非有大異。而一論一否。不宜倖免。上疏自列。十二月哭第三子婦李氏。
壬午
今上二十八年 先生七十四歲。十一月撰白軒李相

國碑文。
白軒早位卿相。而懷川宋相未及大顯。其相推薦慕悅特深。及宋相名位已隆。與曰軒稍有釁端。用隱語致譏於賀壽之文。而軒相家未之覺。其後白軒上箚諭事。宋相疑其有所指斥於己者。乃陳疏自辨。而擧白軒曾製三田碑文事。至比於孫覿。詆辱備至。一時諸公莫不駭其橫加凌辱於曾所尊悅者。先生自立朝時。已惡宋相之爲人。及白軒後孫託以碑文。則先生據事直書。辭義嚴峻。其碑序曰書曰無侮老成人云云。銘曰云云。見原集文未及脫藁。有傳其句語於附時論而黨宋相者。於是衆怒如沸。終有翌年之禍。有吐血之症寢疾。
撰白軒碑文纔訖疾谻。此蓋絶筆也。癸未
今上二十九年 先生七十五歲。
自正月疾勢少已。而元氣凘綴。不復振作。
四月被館學儒生疏詆。事下該曹。
儒生之投合時議者。以先生撰白軒碑。峻斥懷川。故有陳疏請罪之議。而不得原文不卽發。有爲畫計者曰文旣不可得。雖得之此一事恐不足而驚動天聽。某曾論辨四書集註。若以改易朱子章句爲罪。可以執言。然而時輩之稍有知識者。不相和應。疏議漸熄。故相金壽恒子昌翕者。托跡方外。朝著事有不愜於其心者。輒馳書詆宰樞。至是又投長札於先生之門人李德壽。醜詆先生。以爲先生欲凌侮朱子。故攻斥尊奉朱子之人。意極陰譎。言甚悖戾。白軒卽其先相之所尊慕推重者。而侮辱之言。並及白軒。因自以其書蜚傳于同好者。其同好者多在要津。誘激儒生。復起疏議。金昌協卽昌翕之兄也。負時名而素忌先生。陰主其事。金鎭圭,鄭澔在朝和應。以思辨文字之得於耳剽者。或換化字句。或架鑿空虛。相與構
疏。目之爲侮聖醜正。諸罪其人焚其書。兩金又悉送其子弟門徒及姻家後生參其疏。疏入上令該曹稟處。因該曹覆啓。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先生進待罪于城外。
時金鎭龜爲宗伯。回啓諸令朴某及李景奭後孫呈納所改註說及碑文臾爲論處。卽行關于楊州。搜納冊子。圻伯尹世紀移文本州。恐喝督促。急於星火。及納冊子。禮曹再啓謂宜明辨嚴斥。請令儒臣逐段辨破其註說。碑文亦待辨破。註說並投之水火。先生之門人修撰李坦進士李翼明等相繼陳疏。言此輩之怒。只在於碑文數句語。此則臣師平素之見。本自如此。臨文直筆。無所撓避。豈有私好要편004於其間哉。至於辦論經傳。私自箚錄。前人之所已行。而今欲以藉重於此。洩忿於彼。歷擧先正解經同異之說爲言。金萬埰時在喉司。沮遏其疏。先自陳斥。門生之
疏及入。皆不省。禮曹再啓判付。並令依施。辭旨極嚴。命姑先削黜。臺諫繼有加罪之請。時先生病不省。及聞有臺啓曰。雖病不可安臥吾室。乃令具囚服詣東門外待命。金萬埰之父益勳曾被遠竄之論於先生長胤持平君。鎭龜,鎭圭亦益勳之從孫。至是乘機逞憾。無所不至。尹世紀亦有先嫌也。允臺啓遠竄之請。配于玉果。
執義兪命弘掌令朴見善持平金栽論諸遠竄。二啓而允。金鎭龜時又判金吾。其佐貳有欲爲擇配湖南善地者。鎭龜故及其意而定於關西。後乃定于玉果。玉果雖在湖南。素稱惡地。故必欲置之於死地也。因判尹李寅燁疏。還寢遠竄之命。
先生將舁疾赴配。判尹李寅燁上疏有曰。某之思辨錄。以判付所敎觀之。難免僭忘之失。而至於竄配。終有所過當。某今年七十五矣。重得奇疾。氣息
奄奄。朝暮就木。而今若配之以荒裔之迫以嚴程。則必將死於道路。特丐其縷喘。終於牖下。豈不有光於聖德哉。某退休林下已四十年。高風峻節。絶塵離群。有足以振勵衰俗。荷聖朝之褒宗。爲一世之推許。而徒以篋笥之私記。遽罹嶺海之遠謫。實非望於聖朝。況某俱喪兩子。孑然隻影。獨寄人世。而泰輔之所樹立如彼卓卓。傳曰子文之後。猶將十世宥之。有功於民則子孫雖有罪過。尙且寬貸。今以泰輔之節。乃不能保其父。則其㦖惻憐傷爲如何哉。答批某罪合屛裔。而第觀疏辭。重得奇疾。將死道路等語。是冝可念。姑寢遠配之命。而某得罪斯文。而卿推許至此。良可異也。五月還歸石泉。
臺諫復啓請收遠竄還寢之命。久而乃停。先生始歸本第。八月二十一日甲午。易簀于正寢。
至秋疾遂革。屬纊之日。謂左右曰我當死。
何不設席以待耶。遂扶出于廳事而卒。二十二日小斂。二十三日大斂入棺。遵遺敎襲斂衣衾。不用錦文。十月二十五日丁酉。葬于石泉之北岡乙坐辛向之原。
南夫人鄭夫人已葬在是原。至是開兩墓之間而稍退其上。爲三穴而合封爲一墳。從治命也。門人加麻而會葬者五十餘人。卒哭以後。止朝夕上食。亦從治命也。○
今上三十三年丙戌八月。因大臣重臣陳達。命復先生官爵。仍賜祭。
門人嘉善大夫咸鏡道觀察使李坦撰。

西溪集卷之二十二